
商標續展
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申請商標續展,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應辦理續展,約2-3個月核準完成。
申請所需文件:
1、《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》;
2、商標續展代理委托書;
3、國內個人申請——身份證帶簽名的彩色掃描件,商標注冊號;
4、國內公司申請——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,商標注冊號 ;
5、國外個人申請——護照(及護照的中文翻譯),商標注冊號;
6、商標注冊證復印件。
申請主體和周期:
申請主體: 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,希望繼續保有該商標的商標注冊人
所需周期:一般為6-12個月